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7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5-12 文章来源: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79号建议的答复
赵海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情况
《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我省2020年度常住人口为6644万人。根据《中央编办 财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4〕2号)提出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人员编制按全省常住人口1.75/万比例核定”要求,我省各级疾控中心共应核定编制数11627个。目前,我省各级疾控中心实际核定编制数共9196个,为常住人口的1.38/万,现有在编在岗人员8545人。省委编办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中央“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增有减、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原则要求,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盘活现有编制资源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提高编制使用效益,为构建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不断适应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
二、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情况
(一)出台重点建设行动方案
2020年10月,我委积极推动省政府出台了《湖南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重点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3年)》(详见湘政办发〔2020〕42号文件)。该方案明确要求,着力提升监测分析、预防控制、公共管理、应急处置水平,建成整体协同、功能完善、反应快速、高效专业的省市县乡一体化疾病预防控制网络。
(二)加强对疾控体系建设的保障
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湘财社﹝2009﹞24号)明确规定:“专门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卫生规划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主要由同级政府负担;公共卫生机构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由同级财政负担”。
针对疾控机构运行、发展面临困难的现状,省财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采取了有针对性的相关措施。一是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对省疾控中心收支缺口按照全额事业单位标准进行保障。二是从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加大对市本级疾控机构的补助力度。
(三)将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我委积极推动将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纳入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计划从2021年起,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1家省疾控中心、14家市州疾控中心、123家县市区疾控中心实施标准化建设。拟通过采取争取资金、加大投入、补齐设备、岗位培训等措施,逐步使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的房屋建设、仪器装备、检验检测能力全部达到国家标准,从根本上改善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验检测条件,提高快速应急反应能力,提升慢性病防控、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能力。目前,省政府已将2021年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本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省财政共投入3471万元,中央财政共投入22500万元。
下一步,我委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会同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等单位立足省情、抢抓机遇,积极探索盘活现有编制资源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提高编制资源效率;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财政投入政策,科学有序推进全省疾控机构建设工作。针对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委将结合现有工作基础,进一步深入调研,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着力提升我省重大疾病防控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与队伍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8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jw.hunan.gov.cn/wjw/tslm/jyta/rddb/202108/t20210825_20396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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